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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经典

常州某家电维修公司驻泰兴维修站劳资纠纷紧急事件处理经过

Upload time:06-05-31 00:00   Author:张锁龙  



常州某家电维修公司驻泰兴维修站因劳资纠纷,导致维修站负责人被员工扣押近八天。经我所徐华贤、陆建飞律师两赴泰兴,并在当地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下,最终顺利解决,避免了更严重后果的出现。关于该事件起因及处理经过,简要记录如下:

一、事件起因

2005年12月3日,常州某家电维修公司(下称家电维修公司)总经理吴先生致电公司法律顾问徐华贤律师,称有紧急事件相商。据吴总介绍:家电维修公司于2001年下半年在泰兴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在当地雇佣8名工人,负责售后家电维修工作。因业务调整,家电维修公司决定撤销泰兴维修站,公司派驻负责人张先生调回常州。12月1日,张先生在办公室整理资料准备回常,8名员工来到办公室,向张先生询问工作安排和索要受聘期间其他福利待遇。张先生表示,公司对维修站撤销后原聘用人员的后续安排尚未作出决定,8名员工的要求,他不能决定,也无权决定,需由公司统一安排。8名员工担心维修站负责人一走,他们的个人权益得不到保障,故在没有任何迹象的情况下,突然将维修站负责人张先生和公司综合业务部经理李先生围困在泰兴,要求公司答应他们的条件。家电维修公司方面担心,若此事不能妥善解决并导致员工情绪失控,事态将更加严重。为此,吴总特与徐华贤律师紧急联系,希望事务所派人协助公司解决当前棘手事宜。

二、处理经过

在听取吴总介绍后,徐华贤律师立即向张林芳主任作了汇报,请示处理意见。经与家电维修公司协商,12月4日,张林芳主任指派徐华贤、陆建飞两律师紧急赶往泰兴,并约见了八名员工。在与员工面谈中,两位律师代表家电维修公司明确表示,所有员工的相关问题,均会得到妥善安排,公司不会食言,但在此期间需要一个过程,建议所有员工将身份证复印件交予公司代表,公司将在近期内尽快答复;同时,8名员工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将公司负责人扣留不放,这种做法是明显不当的,建议他们立即放人。8名员工对此执意不肯。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因员工不肯放人,两位律师转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希望公安方面出面干涉,避免事态扩大。当天,当地派出所派人前往维修站进行处理,然而,在民警协调下,仍未取得理想效果。

12月6日下午,在请示并征得张林芳主任同意后,徐华贤律师再次与家电维修公司吴总紧急磋商,考虑到泰兴维修站的撤销,对员工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些影响,建议公司参照相关法定标准,以支付补偿金的方式一次性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同时考虑到员工的实际情况,已不适应在公司继续工作,建议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12月7日下午,徐华贤、陆建飞两位律师再次赶赴泰兴,会谈中,经过律师的仔细解释和说服教育,8名员工同意律师提出的处理方案,一次性领取适当补偿金,终止聘用关系,书面放弃对家电维修公司的其他要求。

当天下午,维修站负责人张先生,在被员工围困了8天后,随律师一同返回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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