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仲夏之初,我们江苏常州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开常州律师界之先河,组织了一次“港澳考察、学习交流”集体活动。通过这次活动,使我增长了见识,开拓了眼界。一路走来,可谓感慨良多。
被誉为“东方之珠”的香港,是现代与繁华的代名词,小平同志生前魂牵梦萦的地方。想想自己将要亲自踏上这片土地,一种莫名的兴奋与激动紧紧缠绕着我。几乎是彻夜未眠,天际微露曙光,我便匆匆起身,背起早已打理好的行囊出发了。
当东方航空公司MU705航班着落的那一瞬间,我知道,我现在已经置身于千里之外的香港了。一出舱门,便是闻名世界的香港新机场。这是一个非常繁忙的国际现代化大机场。在这里,我看到平均每2-3分钟就有一架飞机起降。这里接待的商客来自世界各地,但却处处秩序井然。明确的指路牌、恭谨敬业的领路员和亲切耐心的咨询员,让人感叹香港人工作的卓有成效。
出了机场,我们便驱车直奔城市中心。香港的车辆很多,道路很窄,但却没有内地的交通阻塞现象,这不禁让人啧啧称奇。我想,这与香港人高度的交通意识应该不无关系吧。
在游历过程中,我注意到:香港的确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各式人等很是丰富,流动量极大。但我们在那看不到拥挤和喧哗,人们行色匆匆,在等候公共汽车和地铁的时候,却总是很自觉地默默排队。如果你注意观察,这样的小事和细节,在香港很多,不胜枚举。这种小小的文明,或许已经成为了香港人的一种习惯。但细节体现修养,见微知著,很值得我们学习。
2005年6月24日清晨,在香港诺仕酒店,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揭开了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幕。张主任主持召开了“香港会议”,并宣布一项重要决议,即:同意接纳范继东律师和羌培金律师成为合伙人。我想,此时此地的会议,可谓意义重大。她不仅体现了我们张林芳所的实力,更充分展示了我们张林芳所的自信力;同时,由于合伙人队伍的扩大,亦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的管理能力,为我所加强管理水平,向更高层次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香港会议,必将载入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史册,成为我们前进道路上的一座里程碑。
当天下午,受香港周建红律师行邀请,张主任和周建红两位主任举行了会谈。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和张主任的助手,我有幸参加了上述活动。
两位主任首先各自介绍了所在地区的法律制度、司法环境和本所现状。双方对两年来两所之间富有成效的合作表示满意,并就双方在更深层次和更加广泛的领域展开合作交换了意见。双方一致认为,随着WTO的加入和内地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双方存在着广泛的合作机遇和良好的合作前景。双方表示,由于两地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差异,今后应当进一步加强沟通与对话,互通信息,增进互信,以争取更好地展开合作。会后,我们参观了周建红律师行办公场所,并与周建红律师合影留念。
离开周建红律师行,我们还参观了香港高等法院等司法机构;恢宏气派的会展中心、游人如织的紫金广场、商贾云集的浅水湾、灯火辉煌的维多利亚港,更牵绊着我们依依惜别的心情。
2005年6月26日,我们一行三十余人登上返程航班。透过航窗,香港的城市尽收眼底。一切,是那么的熟悉,又是那么的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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