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
常言道:“老来多健忘。”不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人,进入老年,由于脑细胞的大量萎缩、死亡,记忆力衰退,所以说,老年人的“近事健忘”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然而,我这古稀老人是否例外,一点不例外也同样如此。但是,我身在张林芳律师事务所,目睹律所的发展,目睹律所为社会提供的诚信、优质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感人的事迹,使我历历在目、记忆犹新。
——更名升级
清楚地记得2007年4月30日,徐晓明律师驱车金陵,到省司法厅领取批文。5月1日,律所更名挂牌,由江苏常州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这不是一个简单取消“常州”两字的更名,而是律所不断创新发展具备省属律所标准的标志。
谁记得张林芳主任如何率领全所同仁卧薪尝胆,七年磨砺的艰难历程呢?我见证了张林芳所成长发展的历程,我看见了张林芳所的创业精神,一个更名,一腔热血,不容易啊,不简单啊!费了多少心血,流了多少汗水,熬了多少不眠之夜,为了律所的建设和发展,张林芳主任率领全所同仁,风头浪尖不畏忂,力挽狂涛破“三关”,即特邀律师退位、70岁以上老律师下岗、兼职律师调整。面对压力、奋力拼搏闯“三关”,即政策减员,律师断档关;基础薄弱,队伍建设关;开拓业务,诚信服务关。关关创出了精彩,关关创出了礼花,张林芳律所成长了,发展了!更名升级就自然而然了,这就是功到自然成!水到渠成!
——人才强所
张林芳律所理念新,新在下大力实施人才强所战略,令人佩服,使我折服。从2002年确立走自己的路、自己培养新人的做法,坚持不懈,引进人才、培养人才、重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全所90%以上的律师都是所里自己培养的,一批接一批,一茬接一茬,尤其2007年就引进人才10名,其中法学研究生3名。
对引进的人才,律所不是让其自然生成,而是按照律师法的规定,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从学做人到学做事,从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到律师实务的操作技能,从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到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每位实习律师,均由合伙人亲自带教进行业务指导。同时,由老律师进行专题讲座,传授办案经验。张林芳律所对引进的人才,组织学习所下的功夫,师傅带教所花的精力,业务指导所用的点子,是我参加工作57年来看到的对青年人培养最下功夫的单位之一。
正由于张林芳律所对引进的人才教育到位,培养得法,指导具体,使实习律师迅速成长,优秀人才不断涌现,从所第一位实习律师的陈峰开始,随后的徐华贤、董锁洪、徐晓明、赵凌、王文纪、盛丽芳等都已成为律师队伍中的娇娇者,2007年实习律师中袁良军、卢敏又露尖尖角,3位研究生实习律师正将他们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于法律服务实践,巨大的潜力即将释放,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充满着活力律师队伍综合素质显著的提升,律师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法律服务领域逐年扩大。
——关爱民生
张林芳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法》对律师的法律定位,在法律服务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的要求,令人难忘的是他们关爱民生、服务和谐上,对社会的弱势群体和未成年人特别给予关注,扎扎实实地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
他们关爱青少年,保护未成年人。早在2005年就为市关工委青少年法律咨询站提供平台。2007年他们创建青少年维权岗,被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聘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公益行动特约顾问单位、2名律师被聘为龙城未成年人网站开办的家长学校的法律专家;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2名律师为市“五五”普法宣传员、送法下乡到金坛、到溧阳、送法进新世纪花苑、怡康花苑社区等,并与新世纪花苑社区开展共建活动;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定期参与市政府信访接待;“两会” 期间,接受司法局的指派,专人座阵市政府接待来访群众及时化解矛盾;还参与常州晚报义务咨询活动;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结19件,使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护、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律所参与了大量的公益活动,为建设平安常州、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团队合力
2007年是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专业化、品牌化推进年,律所已经从过去法律服务,个人接托,个人承办的单兵格斗,进入了集众之智、策群之一、资源共享、同心合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新的发展阶段。
所要求每位律师根据个人的特长、兴趣选择专业,然后,视专业发展状况,在专业成熟、条件具备的时候,适时成立专业指导小组,统一归口指导法律服务活动。年初,成立了知识产权、刑事辩护二个专业指导小组,年中又成立了房地产专业指导小组,无论哪位律师承办这三类案件,均有专业小组于以介入指导,以确保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07年由于知识产权专业指导小组的得力指导,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当事人慕名而来请求法律服务的大幅度增加。全年代理民事类知识产权纠纷案30件,占全市法院审结此类案件的37.5%。
——心灵驿站
张林芳律师事务所2006年开设了网站,2007年又开设了英语网站,作为一个律师事务所开设双语网站,是难能可贵,也是不多见的。
网络是不见面对话,是实实在在的交流。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不论是内网还是外网,可以说是精彩缤纷。外网,充分发挥了联系社会、服务社会的桥梁作用,是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的平台,是与民共享法律资源的载体,是解难答题、交流思想的咨询站,是发布信息、推介律师的园地。截止2007年底,律所发至外网上的典型案例、办案经验等文字材料达44篇,社会各界人士入网查询资料、寻求法律援助等点击次数达257105人次。内网,充分发挥了第二会议室、无纸化办公室的作用,是合伙人与聘用律师、律师与律师之间心灵交流的驿站,是培训律师基本功的平台,是律师相互探讨法律适用、交流经验的论坛。截止2007年底,探讨问
题、交流心得、发表论文等达8195人次。全所律师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与民众心连心,更亲近,许多网民通过网络来所寻求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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