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开庭,审判长在交待完合议庭组成人员和当事人权利之后,总要郑重其事地问上一句:“对于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通常情况下,当事人和律师们总是坚定地回答:“不申请回避。”我相信每一位代理律师这种坚定的回答,并不表明我们对法官的公正性有坚定的信心,仅只表明律师对法官的恭敬态度和对法官莫测神威的一种臣服——“我承认,你比我牛!”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慈眉善目的法官不会心怀鬼胎,我们也不可能知道法官会不会忽然剑出偏锋,直剌我们作为代理律师的胸膛。当法官不能独立审理案件,被不见踪影的绳索牵引着的时候,对法官的公正性持有坚定的信心,我们就会傻眼。而如何应对庭审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就更需要代理律师反应敏捷,有充分的底气和勇气,甚至有点霸气。
一番仪式和程序过后,进入正式开庭。作为原告的我们,在审判长允许下开始举证,并阐述证据的证明事项;之后是被告方质证,针对被告方的质证意见,原告方进行相应的解释或补充说明。就在原告方发表补充意见的过程中,数次被审判长打断发言。
法官:请围绕我的问题回答,你只需说被告刚才陈述的情况是否属实,是还是不是?你有无异议,有还是没有?
律师:我有异议,所以我正在发表意见。
法官:你的意见偏离了我的问题,你只需回答是或不是。
律师:那你这是诱导性发问,我们都知道今天我在庭上所说的话,会被记入庭审笔录。刚才我不认可被告方所陈述的细节,对被告方的观点有异议,所以我要发表我的观点。
法官:如果你的回答偏离了我的问题,我还会继续打断你的发言。
律师:我会尽量准确领会你的意图和问题的核心意思,围绕你的问题来发表我的意见的观点。鉴于法律的威严,我会很尊重你,但是也请你保障我作为律师的权利。如果你继续打断我的发言,不让我说话,我将申请你回避!
…………………
空气似乎有点凝固,初冬的下午,室外或许还有点阳光,但是这有些阴森的屋子里,让人感觉冷冰冰的……
接下来的庭审,气氛似乎好了很多,法官不时对原告代理人“赞赏”几句:你现在的发言是最有理性的!
这样的经历,在我们的律师职业生涯中或许不会太多。因为,一定的仪式可以造就神秘的氛围,神化仪式的操持者,从而唤起人们内心的神圣感,将凡人塑造成偶像。偶像一旦造就,人们大多会对偶像产生莫名的畏惧和盲从,权威由此而生。装神弄鬼的巫婆总是端坐在香烟燎绕之中,一脸庄严的英国法官离不开法袍和假发,或许都是基于这个道理。
在庭审中遇到些小插曲,也是我们职业生涯中的趣事。如何在短时间内化解律师与法官的“对立”情绪,则是我们的智慧,毕竟我们出庭是去陈述案情,摆事实讲道理,据理力争,说服法官接受我们的观点,而非与法官斗气或争吵,弄得庭审无法进行。
如果事情真到了无可挽回的境地,非得提交书面回避申请时,我们也得清楚知道回避申请向谁提出,以及被驳回时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作律师,我们需要不断的成长,而成长的代价则是煎熬和历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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