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先进事迹

把“被信任”当作一种快乐---记黄纪成律师

Upload time:15-01-29 13:51   Author:律所管理员1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一位司法界元老对黄纪成说,你如果选择做律师,应当首选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黄纪成揣着对于律师事业的渴望和梦想,走进了这家律师事务所。时光荏苒,转眼近十年光阴过去,当初刚届而立的小伙子,现如今已成为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乃至常州律师队伍中的一颗新星,闪耀着夺目的光芒。而今的黄纪成律师,业务总量一年一个丰收,年年再上台阶,全所最忙碌的身影中,总少不了黄纪成律师。现在回想起来,黄纪成律师总是这样说:我当律师,如果说有一点成绩,也都是在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这个集体中取得的,张林芳主任就如同我人生路上的指路人,我不会忘记!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律师开展工作,当事人的信任是必不可少的。在黄纪成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的二十余家客户单位中,有许多企业老总或负责人都对黄纪成律师说过这样的话:在我们这个单位,你就是我,你说的话就是我的话。面对这样的信任,黄纪成律师充分感受到“被信任是一种快乐”,而这种快乐,同时也转化为责任和动力,更加促使黄纪成律师努力工作。正如同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在“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建设道路上,满怀信心,稳步迈进一样,黄纪成律师在这个集体的精心培养下,逐渐成长为一名具有强大综合实力和丰富实战经验的骨干律师。
 
学习,没有止境!
    在黄纪成律师经常翻阅的厚厚的法律汇编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律师运用法律,要像外科医生操控手术刀一样精准。
    为了学习法律专业知识,黄纪成律师曾经先后多次奔赴上海、徐州、昆山等地,参加业界举办的各种交流和培训,开阔眼界,取长补短。
    黄纪成律师还是龙城讲坛、常州公开课等高端课堂里的常客。中国顶尖舞者黄豆豆,美国纽约州州长顾问聂爱军,联想集团总裁高级助理于智博,南京大学社会系社会心理学博士、《非诚勿扰》特邀嘉宾黄菡等等,社会精英的精彩演讲、励志故事,丰富了黄纪成律师的社会知识,激励了黄纪成律师的人生斗志,更在专业领域之外,打开了黄纪成律师洞悉社会的一扇扇窗户。“法律领域,律师应当是专家;法律之外,律师要做杂家。”黄纪成律师如是说。
    黄纪成律师最注重的,当然还是法律实务与理论的结合。对实务中碰到的现象和问题,他通过深入思考、研究,并用法律意见书、论文形式进行系统的、深层次的探讨和总结,以便为客户提供更有针对性、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在服务顾问单位过程中,黄纪成律师根据实践中经常发生的法律风险,撰写法律意见书三十余篇,提供给客户单位参考使用。在2014年10月进行的常州市第二届律师论坛上,黄纪成律师与同事侯忠群律师共同撰写的论文《商品房以外小区成立业主自治组织及行政机关指导其成立的若干理论探讨》,荣获优秀论文奖。
    黄纪成律师是低调的,但在学习上却从不甘为人后。为了让自己抱定“终身学习”的坚定信念,不让自己仅仅满足于“经验主义”,他总是善于不断将自己“清零”,主动把自己恢复到实习时的“空虚”状态,保证足够的精神去吸收新的知识,填补空白,再将过去有用的知识、经验结合不断更新的律师实务,来强化自己的知识体系。
 
普法,是一种快乐!
    黄纪成律师是一名普法先锋,多次到各个学校进行法治讲座。值得称道的是,他的法治讲座并不是简单的说教,而是穿插电影、视频等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寓教于乐,生动活泼。
    2013年11月,黄纪成律师应邀前往常州市正衡中学,为该校师生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律主题演讲。黄纪成律师以“电影中的法律”为主题,以电影情节为背景,逐一讲解了盗窃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等六个方面的法律知识。通过电影故事讲解法律知识,以法律视角分析电影剧情,借案说法,这种全新的讲课形式,引人入胜的课堂内容,通俗易懂的交流语言,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培养了学生们的守法意识,激发了师生对法律的浓厚兴趣。
    如今,黄纪成律师会经常抽出时间,走进课堂,与师生进行法律热点问题探讨,为青少年培养良好的守法意识言传身教,指点迷津。
    黄纪成律师还同时担任常州市公益助学联合会、常州市抗日战争历史研究会、常州市武进区烹饪协会等社会公益组织的法律顾问,为这些组织的会员单位提供法律讲座、咨询等公益服务。在工作之余,黄纪成律师还积极参与为贫困学子、抗战老兵捐款捐物等慈善活动。用黄纪成律师的话说:普法,是一种快乐;慈善,是一种修为。两手一起抓,传播正能量。
 
办案,用实力赢得信任!
    委托人对于黄纪成律师的信任并不是随便得来的。正是黄纪成律师想委托人所想,急委托人所急,注重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处理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才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评价和信任。
    黄纪成律师代理的车辆贬值费案件成为常州市首个支持案例。2009年12月,常州市春江镇338省道通江路口发生一起货车和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两车都受损。2010年1月,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货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轿车司机无责任。轿车被送到汽修厂进行维修,车主刘某为此花了修理费11万余元;但货车车主李某只付5万元给刘某,对于其他费用,李某一直未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找到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事务所指派黄纪成律师代理起诉,向李某索赔,除上述费用,还新添间接损失——车辆贬值费5万元。虽然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的事件经常发生,但到法院起诉索赔车辆贬值费的案件却非常少。对于这样一起“新型诉讼”,黄纪成律师通过向专业的价格评估师、车辆维修技师请教,研究车辆的主要结构、部件、性能等等大量的工作,最终的律师代理意见得到法院支持,刘某主张的车辆贬值费获得了赔偿。
    黄纪成律师代理的大学生受伤害案件入选《江苏法院2012年度十大民生案例》。2009年8月,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沈某与学校及某公司签订实习协议一份,约定由学校安排沈某至某公司进行实习。沈某进入公司后,被安排在人力资源岗位工作,2009年11月,沈某在车间因逆向攀爬行驶中的行车,被压伤双足,医院治疗出院后,经鉴定为左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为六级伤残。沈某在与学校、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来到江苏张林芳律师事务所,委托黄纪成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学校和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认定,某公司及学校在安全教育及管理方面均未尽全责,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沈某通过诉讼获赔50余万元。
     一次诉讼代理,避免了同类企业多个败诉风险,黄纪成律师为常州市医疗器械企业集体“中枪”成功维权。高某在1989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一种医疗器械发明专利,于1994年获得授权。2011年7月,专利权人高某将常州市健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称健来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了发明专利,要求法院判令健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同时,常州还有多家同类医疗器械公司一起被起诉。作为健来公司法律顾问,在听取公司相关案情陈述后,黄纪成律师对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方案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其与健来公司产品进行详细比对,发现两者存在差别。在此基础上,黄纪成律师为健来公司制定了一整套周密严谨的应诉方案,并与同事曾博律师共同作为被告健来公司诉讼代理人,代理健来公司应诉。经过法院数次开庭审理和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辩论,法庭明显认可被告方的抗辩观点和理由,并建议原告撤诉。原告经权衡再三,最终无奈决定撤回起诉,并得到了法院的准许。黄纪成律师、曾博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有效组织了诉讼应对方案,不仅直接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同时也间接维护了相同领域其他近百家生产企业的利益,使他们免去了被逐一起诉并承担侵权赔偿的法律风险。
    黄纪成律师注重多元化途径解决法律纠纷。在非诉领域,黄纪成律师更是充分运用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相结合,为委托人化解了无数个大大小小的难题。因涉及诉讼,外省某基层法院不远千里多次前来常州查封冻结龙鹰公司的银行账户,涉及金额200多万元。屡次、长期的查封冻结,严重影响到龙鹰公司的资金周转和正常运营,龙鹰公司眼睁睁看着自己账户上200多万元资金,却不能正常使用,员工工资不能如期发放,到手的商业机会也因资金不足而泡汤。当时刚刚担任龙鹰公司法律顾问的黄纪成律师,在充分分析案情之后,陷入深思:光从诉讼入手,恐怕旷日持久,不如迂回侧击,以非诉方法化解长年诉讼。他当即建议龙鹰公司向该基层法院以及所在地的高级法院、中级法院、检察院,就法院在明知无管辖权的情况下继续查封冻结龙鹰公司银行账户的错误行为提出控诉,同时附上所有裁判文书、法院查封冻结手续和执行法官的证件复印件。对于这一方案,龙鹰公司老总将信将疑。控诉书发出10天后,龙鹰公司接到自称是法院打来的电话,表示诉讼对方即将前来协商处理纠纷,请准备好处理方案。直到此时,龙鹰公司仍然认为三年来诉讼对方一直不同意调解,现在是否真有调解的诚意以及是否真能调解成功,尚是未知数。第二天,诉讼对方三位代表即赶到龙鹰公司,双方对原来一直争执不休的问题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和解协议。诉讼对方持和解协议向法院撤回了起诉,同时,法院也及时解除了对龙鹰公司账户的查封冻结。一场长达数年之久,长期困扰公司甚至可能导致公司生死存亡的难题终于得到破解,老总终于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而在黄纪成律师看来,一场在实体上涉及到产品质量索赔的疑难复杂案件,却因为程序上的突袭,收到了化被动防守为主动出击、反败为胜的奇效,恰恰是印证了程序法在办理诉讼案件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通过控诉法院程序违法的非诉讼方式达到化解诉讼纠纷的目的,迂回侧击,成功为客户排忧解难,不失为黄纪成律师的又一经典之作!
 
未来,“被信任”是责任和动力!
     在张林芳律师事务所这个集体里,不仅有令人尊敬的师长,也有情同兄弟姐妹般的同事,黄纪成律师常常感受到家庭般的温暖。少年时最喜欢的音乐,都是许多人组成的乐队演奏的,“小虎队”、“红孩儿”、“BEYOND”。青年时最喜欢的足球运动,也是最讲究集体和配合的。黄纪成律师在工作中也特别注重发挥团队的力量。“三人行,必有我师”、“一个好汉三个帮”、“独木不成林”等等是他的座右铭。曾经有同事这样评价过黄纪成律师,“特别会工作、特别会生活、特别会分享”!
    过去的黄纪成律师,把“被信任”当作一种快乐,如获至宝。而这种快乐,让他保持了一直奋发向上的状态。厚积薄发,这是一种良性循环。
    现在的黄纪成律师,在张林芳主任的亲自指导下,在事务所领导、同事的信任和帮助下,身兼数职,在做好自身律师业务的同时,他快乐地为这个集体的蓬勃发展默默付出努力。
而未来,必将有更多的责任让他肩负。我们相信---“被信任”必将成为他继续保持奋发向上的动力!

Returns the current list: HOME > Professionals > 先进事迹 > Keywords:

Add: 15th Floor, Buidling A, Xintiandi Business Square, Jinling Road, Changzhou, Jiangsu

Tel: (86) 0519-86638896, (86) 0519-86612035

Fax: (86) 0519-86615348 Email: zlf@zlflawyer.com

Disclaimer:All articles on this site,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the source of reprint articles, all rights belong to this website or exercise any reprint behavior, you should contact the site and with the consent before implementation.